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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大埔 发表于 2011-10-29 11:58 你不给男人上,留给谁啊?性本来是可以增加夫妻感情的东西,没有性,你做尼姑去。
wgkgh 发表于 2012-8-20 13:03 我想楼主是个很保守的人 相信也还是~
罗求滨 发表于 2012-8-22 11:31 路过,也飘过
我是玲玲 发表于 2012-8-22 11:01 无语.............
wgkgh 发表于 2012-8-22 12:01 洁白的孩子
cbvjai 发表于 2011-10-29 12:32 同意兄弟的说法,如果没有结婚的意愿请不要解开她的衣扣
我是玲玲 发表于 2011-10-29 21:17 嗯嗯,是的,我没有后悔,很我分开了几天,有带过一个,气死我了.............
原。味 发表于 2011-10-29 12:58 这样子 分了就分了 没必要去伤心 而是感到庆幸
暧鹫怼伱説 发表于 2012-8-26 23:45 呵呵!花心萝卜!你做的对,分的好,支持你,你QQ多少啊?我的780990179
EDC冠陈 发表于 2012-8-25 14:18 给不了你婚姻的男人是没有资格要你那层膜的
苦情人 发表于 2012-8-18 22:44 早分好,这种要不得,没结婚没理由要靠那个维持感情
我是玲玲 发表于 2012-8-28 09:57 这个是你,我说了,我讨厌彬字,不好意思我不会加你,虽然你不是他,看到这个字我厌恶
暧鹫怼伱説 发表于 2012-8-28 15:33 我是这个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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