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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大埔村民想要申请社会救助,可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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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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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嘉宾:
梅州市民政局局长 王健
梅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温燕玲
梅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杨伟星

9月15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梅州市民政局局长王健、梅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温燕玲、梅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杨伟星作客FM94.8(城区101.9)梅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就有关我市低保、五保、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慈善社工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

丘先生热线咨询
我是大埔银江的,我双目失明,一级残疾,低保户,做手术要一万多,想申请临时救助,怎么申请?

答:你好,根据《梅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请你或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他人申请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大埔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及遭遇突发性、临时性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埔县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提交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或致电大埔县民政局咨询(电话:5539289),如符合条件将给予临时救助。下线后,我们将核实你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向你反馈。

黄先生热线咨询
为何我上个月低保有485元,这个月只有200多元。

答:黄生,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家庭经济信息化复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入户调查”和第六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已获得最低保障的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发生变化的,综合评估后根据其增减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增加保障金额。”也就是说,低保政策是动态管理的,民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对低保对象进行系统核对以及入户调查,得出你家庭收入发生了变化,调整了发放金额。因此,对你家庭低保金的调整属于低保年度复核管理要求。下线后,我们将跟进核实你反映的问题。

曾先生热线咨询   

我是兴宁福兴街五里村,本人夫妻俩都是残疾,儿子今年高考考了488分,是二本,但是学校学杂费要好几万,孩子实在想读书,但是家庭也确实困难,请问除了镇上补的4000元,还有什么政策资助吗?有个6000元的补助说是要一本才有,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特殊照顾?

答:你好,曾生,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及《梅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兴宁市民政局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特困学生上大学工作,让更多寒门学子圆大学梦,今年出台了《关于开展2020年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工作的通知》,扶助标准为:
1、本科给予4000元救助;
2、专科给予3000元救助,请你到兴宁市民政局咨询和申请(咨询和投诉电话3263791),下线后,我们将跟进核实你的情况并向你反馈。此外,你还可向团市委咨询申请困难大学生上大学补助,或者向兴宁市教育基金申请补助。

朱先生热线咨询   
我是平远东石村的,今年80岁了,低保户,四级残疾人,现在每个月只有五六百的补助可以领取,光用来买药了,请问还有其他救助政策可以帮我吗?

答:你好,朱生,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相关条款,家庭低保金金额的高低取决于你家庭的人均收入、财产以及家庭生活状况的综合评估指标,最高的亦不能超过当地低保的标准线,平远的标准线为城镇户口772元/人·月,农村户口532元/人·月。至于慢性疾病需长期买药等其他医疗方面的救助政策,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申请特殊门诊。同时,根据《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你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建议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咨询办理。
访谈:   

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可以发现,很多老百姓对这个社会救助制度是不了解的,请问王局,社会救助的对象、申请条件等都有哪些规定,对于这些惠民政策,民政部门是如何宣传和落实的。

答:首先,针对社会救助问题,8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最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社会救助的对象、申请条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重点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1.构建综合救助格局。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体制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2.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救助。

对于这些惠民政策,民政部门将加大力度宣传,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作用,对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市民政局在政府网站、掌上梅州开通“梅州民政”专栏、城区设置LED滚动屏、开展救助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公开民政热线电话等方式进行相关政策宣传,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同时,还可以通过“粤省事”方便群众了解咨询有关政策和办理业务。各级民政部门还实行社会救助人员网格化,将工作人员下沉到基层,做到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接下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度。衷心感谢记者和市民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来源:梅州电台新闻台


发表于 2020-9-19 0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家庭困难重重,没有家住,村官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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