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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日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2021年度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名单,授予全省123个单位“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称号,其中,我市10个单位入选。
据了解,为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此次评选活动。
我市各单位持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文明建设,此次获评单位在普及交通法规与交通安全常识宣教、村(居)民与企业员工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丰顺县汤坑镇下村村、五华县河东镇河东社区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社区);
梅江区元城小学、梅县区扶外小学、兴宁市齐昌小学、平远县城南中学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
梅县区诚辉化工有限公司、大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运输单位;
兴宁市交通汽车学校、梅州市海龙化工有限公司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企业。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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