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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梅州一村民因燃烧杂草,引发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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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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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宁广播电视


黄槐发生山火!警醒群众注意:切莫在野外烧荒!


在全市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参与绿美兴宁生态建设行动的关键时期,仍然有一小部分群众没有提高爱绿、护绿的意识。3月8日下午,黄槐镇西二村就因为村民燃烧杂草引发了一起森林火情事件,经市、镇、村三级应急队和梅州、平远应急队的努力,明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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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4点,市应急管理局林火监测系统监测到黄槐镇西二村有热点,经核实后确认西二村有火情。相关单位和市、镇、村三级及梅州市、平远县应急救援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火情。至晚上9点47分,明火已完全扑灭,无人员伤亡。此次火情总过火面积297亩,森林受害面积2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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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此次火情是由村民林某娣燃烧杂草引起的。当天下午3点,林某娣在种植作物的田地中燃烧杂草,不慎引燃旁边的干蕉树叶,结果导致发生森林火情。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黄槐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班子会议,进一步剖析发生山火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坚决落实防火责任,严防山火再次发生,切实扛起维护好绿水青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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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槐镇副镇长 曾远东
此次发生山火的教训深刻,我镇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复盘总结,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提能力”,进一步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对属地区域进行全方位的巡查监管,向村民再次发放森林防火禁火令,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请牢记!森林防火安全“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嘉伟 廖凌锋


发表于 2024-3-14 1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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