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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犯罪分子李华,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极刑。其犯罪行为罪证确凿,犯罪手段十分残忍,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
李华,男,1987年5月12日生,初中文化,广东省五华县人。他与已婚女子黄某某相识于网络,对她产生爱慕之情。在被黄某某拒绝后,他继续与她交往,并最终策划杀害了黄某某的丈夫。通过谎言诱骗,他让受害者喝下毒药,致其死亡。事后,他还企图性侵受害者,并有放火自杀的念头。
该犯罪分子的行为令人震惊,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在法院审理后,李华被依法判处死刑,以正当法律之手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此案的终审结果得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和认可。并于2023年3月17日将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以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来源: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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