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529|回复: 11

8月起,农村这些人将被审查!农民:终于来了!早就盼着这一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20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来源:梅州大件事


一直以来,国家对于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都抱以零容忍的态度,但还是有个别人利益熏心,顶风作案。仅去年,就揪出来10万假贫困户,处罚了上千个违规村干部。而到了今年,这种审查力度一点也没减小,8月起,农村部分人将被审查,农民:终于来了,早就盼着这天呢!



一、哄骗农民,截用补贴的人

这几年,村里收到的资金越来越多了,危房改造,修路,装路灯,自来水入户,厕所改建等各项资金应接不暇,这时候个别村干部就在想到底该怎么说了,既能哄骗农民,又能把补贴截用。据说还有些村干部竟然用村里的钱包村里的工程,前前后后赚了两次钱。这样的人,很快就要被审查了。




二、虚构材料,冒领补贴的人

这些人要么是利用和村干部的那点关系,要么是依靠家里的宗族势力,总之通过各种手段,虚构材料,冒领补贴。殊不知农村的每一项补贴都是有针对性的,补贴被这些人拿走了,那其他人自然就没有了。这样的人表面上看来只是贪个小便宜,其实在农村的影响很坏,也很大,所以说被审查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欺压农民,涉黑涉赌的人

早在去年春节的时候,农村就开始了打黑、查赌的专项行动。很多经常在农村欺压农民的人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进入今年,个别侥幸躲过去的人觉得“风头已过”,就又想死灰复燃,殊不知,从8月份开始,对农村涉黑涉赌的人,仍旧要坚决打击,按照国家公布的成果,仅仅在上半年,全国就处理了上千起这样的事件。对于有这样行为的人,很快也将被审查。



以上的这些人,不管平时再嚣张,相信蹦跶不了多久了,随着国家加大农村乡村文明建设的深入,农村的所有这些现象都会很快的消失,对于这次审查,农民也都表示终于来了,早就盼着呢!农民朋友,你们那开始了吗?

发表于 2018-8-20 2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到青溪镇上坪沙来查查吧
发表于 2018-8-20 2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说的比唱的好听!只是抓些小苍蝇而已,意思意思下的。本来政策是好的,只可惜落实得不到位,哎!
发表于 2018-8-20 2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到西河镇上黄砂村来查村里贪污问题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8-8-21 0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8-8-21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难得有缘 于 2018-8-21 12:55 编辑

                          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及奖励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公开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方式,并对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奖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场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
  12、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奖励标准: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5-30万元。
  2、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10万元。
  3、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
  上述奖励,由大埔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奖励办法核定并发放。同一宗线索,不重复奖励。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大埔县公安局:110;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753-5595723(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举报邮箱:dbxshb@126.com
  3、邮寄地址:
  1、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191号(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94号(大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3、大埔县湖寮镇虎中路1号(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号:514299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施行
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楼主| 发表于 2018-8-2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难得有缘 于 2018-8-21 12:54 编辑

你们怕得罪,官方唔装知!
发表于 2018-8-21 1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开心
发表于 2018-8-21 1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抓掉他们。多抓一些。但是首先还是要查最好。
发表于 2018-8-21 18: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难得有缘 发表于 2018-8-21 10:55
 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及奖励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

人家在巡视组进行了实名举报,二年了,没个回音,看起来都是走个形式。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8-8-21 1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8-8-21 1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梅州直聘|手机版|帮助中心|申请删帖|大埔网 ( 粤ICP备17043518号 )

GMT+8, 2024-4-20 01:46 , Processed in 0.073216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