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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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难得有缘 于 2018-9-18 04:35 编辑
阿文(化名)是市戒毒所的一名戒毒人员。 在戒毒所民警和阿文的一次个别谈话教育中,民警发现,阿文掌握了扫黑除恶的相关线索!
但是阿文担心上报线索后遭遇打击报复,也担心奖励规定不能兑现,所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直处于抵触状态。 戒毒所民警想方设法做通了阿文思想工作,5月8日,阿文向大队民警举报了2条线索。 这两条线索起!了!大!作!用! 5月12日,办案机关反馈表示,阿文举报的线索十分重要,为民警结案起到了很大作用,抓获了2名涉毒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2起,查获涉案毒品5克。
针对阿文的举报线索反馈情况,根据广东省戒毒局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和梅州市戒毒所扫黑除恶奖罚办法,给予其200分奖励,奖励以奖分单的形式下发到阿文所在大队。
市戒毒所发动戒毒人员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活动中的宣传,早就开始了。
据介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戒毒所对全所戒毒人员开展了多次扫黑除恶动员大会,对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和奖罚规定等作了解读。
在戒毒人员的宿舍、习艺工厂等都张贴了扫黑除恶标语,消除戒毒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偏差。 此外还召开戒毒人员线索举报会,承诺绝不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所掌握的每一份举报材料都要有独立的举报档案和线索跟踪表,台账上锁,确保举报线索内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市戒毒所共收到了线索42条,其中有效线索28条,帮助破获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毒品5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公开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方式,并对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奖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
12.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奖励标准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5-30万元。
2.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10万元。
3.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 上述奖励,由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依据奖励办法核定并发放。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梅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梅州市公安局:110、12389 ;
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753—2342369(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邮寄地址:
1、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2号楼(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
3、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机关路9号市委政法委) 邮编:514021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至2018年12月31日施行
来源:梅州日报民生一线 记者:刘晓娟 通讯员:政法宣 编辑:钟幸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