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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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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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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18年12月05日 10:31:36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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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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