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本帖最后由 难得有缘 于 2019-2-4 12:22 编辑
来源:梅州日报民生一线
大过年了 大家都想欢欢喜喜跟家人团聚在家 然而,却有人无视法律法规 敢在禁放区内燃放爆竹 这位是梅州五华女子 在拘留所过年了
春节期间,五华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巡查活动,对禁放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但仍有人将禁燃规定抛于脑后,以身试法,公开燃放爆竹。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该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水寨镇犁滩村将燃放爆竹的张某(女,50岁)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女子在接受民警问话。
经询问,张某交待了其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当天早上8时许,张某在家中准备祭祀天地神明,于是在其家门口点燃了香纸烛宝后,又将爆竹点燃并燃放起来了。据张某交代,早前也听说其所在的犁滩村属于禁放区,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在禁放区内燃放了爆竹。
据了解,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张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将其家中还未燃放的烟花和爆竹依法收缴。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女子指认在禁区燃放。
今年严打高压态势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县委政府的禁放规定,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违法行为,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许文凭 编辑:丘利彬
8人被拘!梅州警方:禁燃禁放,我们是认真的 来源:掌上梅州
掌上梅州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1个月来,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宗,拘留8人,其中梅江2宗2人,蕉岭1宗3人,兴宁1宗2人,五华1宗1人。
2月3日凌晨,梅江警方接到举报线索,称梅江区广州大桥有人燃放烟花。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快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及活动轨迹。当天中午12时30分许,办案民警在梅县区扶外路某酒店内将违法嫌疑人杨某岳抓获归案。经审讯,杨某岳(男,23岁,梅江区人)对其当天凌晨在梅江区广州大桥燃放两箱烟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嫌疑人指认现场
据杨某岳供述,其于当天凌晨驾驶车辆经过广州大桥时,看到桥上过往车辆和行人稀少,便将车辆停在大桥中间靠边位置,从车尾箱拿出两箱烟花,在人行道上燃放,燃放结束后便驾车离开现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岳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2019年2月1日起,梅州城区扩大了禁燃禁放区域,市民要切实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同时,警方呼吁市民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发现违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市容环境。
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本报记者:钟梅滨 通讯员:曾翔翔 图片:梅江公安分局 供 编辑:邓继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