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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yb彬彬

我是時候站出來澄清一下,免得有些人胡亂作為。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8 21:48 | | 来自广东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自己心中无愧就好了!
发表于 2011-12-18 22:09 | | 来自广东
我也信你,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22:13 |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暴雨!
发表于 2011-12-18 22:15 | | 来自广东
既然都曾经相爱过,何必互相攻击,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1-12-18 22:16 |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1555585 于 2011-12-19 23:58 编辑

看完只能说:两个绝配  SB

俗话说  一夜夫妻百日恩

却只为2000大洋   不值
发表于 2011-12-18 22:33 | | 来自广东
好合好散吧,不要为了点小事伤了和气。
发表于 2011-12-18 22:38 | | 来自广东
挺激烈的.~
不过就那2000块,到底谁是谁非呀
一人一个口。
吵到何时呀?
发表于 2011-12-18 22:41 | | 来自广东
2000000000000
发表于 2011-12-18 22:45 | | 来自广东
何必呢!做不成朋友也没必要做敌人啊!
发表于 2011-12-18 23:50 | | 来自广东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感情的事情只有你们两个才清楚。做为旁观者的我们就是闭上嘴巴,别乱说话{:10_582:}
发表于 2011-12-18 23:51 来自手机 | | 来自广东
真无聊
发表于 2011-12-18 23:53 | | 来自广东
lavied 发表于 2011-12-18 16:08
你們的鴨哥喜欢把事情弄得满城风雨啊,喜欢一群人拥护他啊,喜欢一群人支持他啊
胡说八道乱扯一通这就 ...

呵呵 确实是
发表于 2011-12-18 23:57 | | 来自湖南
哎,当初的事情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
发表于 2011-12-19 00:08 | | 来自广东
看热闹的路过。。。。。。。。。。。。。。
发表于 2011-12-19 00:18 | | 来自广东
没看懂.
实在不行就法院见...
现在这个社会就讲法律.
以前还可以喊打喊杀.
现在喊法官..
发表于 2011-12-19 00:42 | | 来自广东
看了真累,不管谁对谁错,过去就过去了,2人还年轻你们的人生价值就值这点钱还望成熟点
论坛是沟通的平台,不是战场{:9_629:}
发表于 2011-12-19 01:18 | | 来自广东
哎呀  我还以为什么大事   2000元嘛   鸭哥做个男人也太小气了  过去的事就过去呗   何必再提
发表于 2011-12-19 01:48 | | 来自广东
{:10_605:}不管谁对谁错,那么丁点的事就来绯闻。你们俩也太强悍了、
                有事好好商量,何必上论坛呢。
                但是你伤人父母就不对啦,父母不关事吧?
                赖xx,唉   这件事就算啦。  2000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不太清楚你们的时候,不过事情到这里就好收手了。
               
发表于 2011-12-19 02:30 | | 来自广东
这个案件越来越复杂....高潮迭起啊.....比看湖南台好多了....期待真相的到来...
发表于 2011-12-19 04:00 | | 来自广东
忘川河 发表于 2011-12-18 20:58

  要不要脸你自己尝试 下不就知道了   不要说的比做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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