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849|回复: 16

[社会资讯] 批了!大埔湖寮、高陂、三河、西河、大麻这些村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大埔县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大埔县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0〕431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大埔县大麻镇附麻村横坑经济合作社、李屋经济合作社、农会经济合作社,高陂镇渡头村北斗经济合作社、邱屋经济合作社、肖屋经济合作社、磨下经济合作社,高陂镇乌槎村龙江经济合作社、楼子下经济合作社、澄坑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8876公顷(耕地3.9895公顷、林地0.815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3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665公顷,以上合计4.9541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另同意你市将大埔县人民政府属下国有农用地0.0027公顷(耕地0.00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0.0111公顷。上述土地(合计4.9679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标号:440000202000146784),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大埔县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大埔县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完善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六、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大埔县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大埔县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1〕2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大埔县湖寮镇黎家坪村上步科经济合作社、湖寮镇岭下村下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4562公顷(林地3.45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3.4562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另同意你市将大埔县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0010公顷(林地0.00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3.4572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大埔县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大埔县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完善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大埔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大埔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1〕3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大埔县三河镇梓里村塔背经济合作社、下林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0523公顷(林地0.05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1.3725公顷,以上合计1.4249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另同意你市使用大埔县人民政府属下未利用地0.4274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8523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大埔县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大埔县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完善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大埔县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大埔县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0〕433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大埔县湖寮镇葵坑村安二经济合作社、安四经济合作社,湖寮镇双坑村田心经济合作社,三河镇五丰村联丰经济合作社,三河镇汇东村龙虎经济合作社,高陂镇乌槎村溜下经济合作社,西河镇黄堂村坪上经济合作社、坑口经济合作社,西河镇车龙村车一经济合作社、车二经济合作社、车三经济合作社、车四经济合作社,大麻镇青里村车子窝经济合作社、关上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0782公顷(耕地0.3692公顷、林地2.5617公顷、其他农用地0.14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056公顷、未利用地2.1272公顷,以上合计5.2110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另同意你市将大埔县人民政府属下国有农用地0.0044公顷(均为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未利用地0.0301公顷。上述土地(合计5.2455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标号:440000202007981957),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大埔县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大埔县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完善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六、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发表于 2021-1-20 0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过水湿脚,到手所剩无已{:9_621:}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1-19 21:53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21-1-19 2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那么多建设用地,多搞些企业,工厂还差不多
发表于 2021-1-19 1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批了有什么用?村民各各大吵大闹。我爸回去几次都没谈成
发表于 2021-1-19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们的祖国,原来可以卖钱的,,,,,,,,,
发表于 2021-1-20 0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希望有红分
发表于 2021-1-20 0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国家征收,没多少钱拿
发表于 2021-1-20 08: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钱拿就是好事。
发表于 2021-1-20 0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建设什么的?
发表于 2021-1-20 0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房子,不然还能是啥
发表于 2021-1-20 0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CYBYN 发表于 2021-1-20 09:03
过水湿脚,到手所剩无已

雁过拔毛
发表于 2021-1-20 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土豪又出来了
发表于 2021-1-20 1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征哪么多地建房子,没人种地,以后吃什么
发表于 2021-1-2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什么意思,中间商赚差价吗
发表于 2021-1-20 1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农村征地,没有几个钱{:9_633:}
发表于 2021-1-24 1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村委书记笑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梅州直聘|手机版|帮助中心|申请删帖|大埔网 ( 粤ICP备17043518号 )

GMT+8, 2024-4-19 09:53 , Processed in 0.089006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