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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大埔骑摩托的注意,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不能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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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南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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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日报

在梅州,摩托车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工具,根据各级交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那么作为摩托车驾乘人员应该注意哪些呢?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摩托车注册登记管理体系,规范摩托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全面压降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梅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源头治理

(一)固化整治制度,高位推进整治

将摩托车整治工作纳入市、县政府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强化部署。市道安办根据前一年辖区内摩托车交通安全情况,确定一个摩电事故多发、 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县(市、区)作为重点整治的县(市、区), 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 区)参照市道安办的做法,选定1个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整治。

(二)提倡对无牌摩托车拒绝供油和维修

市、县两级发改部门牵头,与当地成品油销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协商,拒绝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安全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

成品油销售企业可参照散装汽油管理办法规定,利用实名登记系统对到站加油的无牌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实名登记,同时向无牌摩托车驾驶人介绍摩托车注册登记上牌的方式和途径,引导群众及时注册上牌

(三)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

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摩托车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摩托车驾驶人员要对全社会作出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争取群众对摩托车整治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公安部门加强对物流配送企业管理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将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从业的必须环节,明确不得使用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戴头盔。

建立物流配送企业守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市范围内物流配送企业守法率,并向企业推送具体违法行为人名单,通过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提升行业群体守法率。

(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本级公安机关分析居民出行方式,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出行需求量大的路线上增加公交线路,加密发车班次,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在人流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客运站场周边开通循环小巴,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在赶圩、进城需求旺盛的农村地区,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村村通公交工作,通过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压减摩托车出行需求,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优化道路环境

各县(市、区)公安、交通运输和城市建设部门进一步强化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根据摩托车骑行特点,针对性优化道路断面和交叉口渠化,保障摩托车路权, 提供安全的骑行环境。

车流量大的路段可考虑设置与汽车道分隔的摩托车专用道,信号灯交叉口设置带遮阳棚的摩托车等候区等,通过设施引导进一步规范摩托车路面行驶秩序。

二、完善注册登记体系

(六)实行在用摩托车户籍化管理

各县(市、区)组织交警中队、农村派出所、农村交管站、劝导站等管理力量,开展入户清理调查工作,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

城市地区重点摸清本地即时配送行业企业、快递网点及其保有车辆情况,确定联系人,建立稳定的沟通联系渠道;

农村地区依托“两站两员”开展入村入户,重点核查无牌摩托车使用和无证驾驶人分布情况,登记联系方式,提醒无牌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

(七)简化注册登记流程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摩托车注册登记程序,大力培育销售部门在摩托车销售比较集中的地方增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点,开展预登记及代办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摩托车销售企业设立登记服务站的,可降低设站条件,不强制要求设置专门办事大厅和相应岗位。

各地公安机关和登记服务站履行好纳税告知义务,协调税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简化办事流程,针对摩托车推出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网上缴纳交强险服务,实现保险、税务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特别是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存量无牌摩托车,制定灵活便利、可操作性强的上牌措施,并做好宣传引导。

(八)推广“带牌销售”试点

鼓励各地根据当地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实行摩托车售前或者配货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

群众购车时由摩托车销售企业代理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购车一并办结登记业务。除国家规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外,开展“带牌销售”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选号费、代办费等费用。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加大摩托车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九)强化驾驶人管理
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和登记服务站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审核车主是否持有相应资质摩托车类驾驶证。为无相应资质摩托车类驾驶证的人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应尽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车主驾驶摩托车应当持有相应资质驾驶证;

1人办理3辆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应启动嫌疑调查程序
,排除违规使用身份证明、有偿为他人代注册登记车辆的情形。两轮普通摩托车注册登记查验时,应当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的规定,查验摩托车乘员头盔,确定应配备1个摩托车乘员头盔。

(十)推进驾考、审验“下乡进村”

各地充分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和农村劝导站,结合车辆管理所“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上门服务,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牌证等业务。

各县(市、区)公安局积极协调机动车安检机构利用移动式摩托车检测线、便携式检测设备,每月约定时间下乡、进村为农村摩托车车主提供上门检测服务,并提供代办车船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服务,协调税务部门落实摩托车车船税最低税率、农村地区免征政策。

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扶持乡镇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开展摩托车驾 驶人培训业务;公安机关积极采取在农村地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开通办理车驾管业务、规划建设乡镇摩托车驾驶人考场、优化摩托车驾驶证报考等措施,便利农村群众就近考领摩托车驾驶证。

三、强化路面秩序整治

(十一)严查三类严重违法行为

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不戴头盔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
集中精力开展年度专项整治。提前部署宣传造势,强化执法震慑力,在社会面形成严打严惩的整治氛围,促使摩托车驾驶人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坚决遏制此类乱象多发态。

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每月对三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量要保持同比上升5%以上,挂牌整治的重点县(市、区)上升10%以上。

(十二)组织集中统一行动

各县(市、 区)公安机关结合辖区实际,深入研判分析辖区堵点、乱点、 事故多发点交通形势,定期在每周五全省统一行动日开展路面执法,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

各县(市、区) 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查处辖 区内涉摩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应对各类涉群体性事件。各县(市、区)交警和农村派出所民警每月人均查处不少于5 起涉摩交通违法行为;被确定为重点整治县(市、区)的,每月人均查处不少于7起(有限摩区域的除外)。

(十三)入村入户开展劝导和静态执法

各县(市、区) 农村劝导站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加强对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载客等显性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每个劝导员每日劝导不少于3起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县(市、区)的,每日劝导不少于5起。

结合辖区摩托车和驾驶人保有及摩托车停放、使用情况,入村入户入企业排查无牌无证摩托车和驾驶人,督促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申领驾驶证,通过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消除无牌摩托车和无证驾驶人。

(十四)建立违法抄告制度

各县(市、区)公安、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与学校、物流配送企业等单位合作,畅通沟通渠道,建立行业人员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制度。

对日常执勤执法中发现的学生群体涉及摩托车违法的,抄告所在学校并通知监护人,责令加强监管;对物流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的, 一律抄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企业,责令严肃惩处,加强监管。

四、加强宣传教育

(十五)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

准确把握各类摩托车驾乘人员特征,针对农民、上班族和学生三类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的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各地乡、镇政府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对摩托车车主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教育。各县(市、区)道安办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 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每年培育至少5个示范村。

针对上班族群体,公安机关深入群体集中的厂矿企业、车站、 地铁站等部位,宣传搭乘摩托车戴头盔的必要性,通过鲜活的事故案例警示作用,触动乘客群体主动要求佩戴头盔。

针对学生群体,教育部门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特 别是在每年开学和寒暑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摩托车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群体遵纪守法。

(十六)通过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各县(市、区)公 安机关每月选取1起辖区内因不戴头盔、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涉摩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剪辑成3分钟左右短视频和15分钟左右课堂教育视频两个版本,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宣传、城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在电视台、公共场所LED 显示屏、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和“两微一端一抖”等互联网平台广泛推送,强化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七)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方式

在宣传教育方式上推陈出新,对各类轻微交通违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现场学习、朋友圈集赞放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掌握话语主动权。

引导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工作,开展赠送头盔、赠送交通安全福袋等丰富多样的路面宣传和劝导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认可度。
五、强化责任落实

(十八)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将摩托车管理纳入平安建设、 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两级道安办负责制定、细化摩托车整治考核评价指标,将有牌证率、戴头盔率、涉摩事故死亡人数等关键指标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科学评估管理工作成效。

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中,摩托车管理占交通安全管理分值的比例不应低于20%,重点县(市、区)不应低于30%。通过考核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动员各部门和全社会参与摩托车整治,强化工作力度。

(十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用好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等工作手段,严肃开展涉摩事故调查追责工作,确保追责问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各县(市、区)发生涉摩较大事故存在超员载客、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的,一律由市道安办约谈相关县(市、区)道安办和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同志。

发表于 2021-3-24 0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照加不误{:9_632:}  做做样子的  不会实施的
发表于 2021-3-24 1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手机版
早就知道了,而且只要证件发票齐全,国三车也可以挂牌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1-3-24 1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21-3-24 1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21-3-24 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损鞋,鞋厂污染太大
发表于 2021-3-24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国三的挂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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