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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杂谈] 一个蛮厉害的女孩子,出嫁要父母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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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10-21 16:08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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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父母早年间就去深圳打工,二十多年努力奋斗出两套房,第一套买的早,第二套是儿子成年后买在儿子名下的
她跟弟弟做了十几年的留守儿童,她初中毕业后在深圳随便找了个技校上,她弟弟来深圳上初中,后来也就考了个职高
现在她要结婚了,态度明确要父母陪嫁一套房,不陪就跟父母断绝关系不养老
现实中她父母是比较重男轻女的,农村人嘛,老观念总归是财产归儿子,养老靠儿子,但女儿也不能说要断关系呀,女儿的感情总归也会维护的
父母跟她商量了,彩礼全归她,再陪嫁10万行不行,她说彩礼本来就是她的,父母无权处置,陪嫁10万太少了,弟弟名下有套全款的房子,她凭什么只有10万?
有个这样的女儿,父母也是愁的头毛拉光了。。。。。。。。

发表于 2021-10-24 07: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挺公平的,两个孩子一人一套,如果是我就要过户我名下,然后自己父母住到老,以后也不会受弟媳委屈。如果自己父母紧急要钱就卖房子。这样赡养老人两兄妹分摊也无压力
发表于 2021-10-23 1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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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社会,新生活。
昨天已成为历史,女孩结婚要新生活,按法律,十八岁以后须自力更生,当然父母结自己女儿多少新生活那是父母的事,作为女儿的也不能强求。而父母爱的结晶的一对儿女,其中生,养,育之事那叫爱。按世俗如果父母期望子女在自己老年须要承担赡养责任,那就叫交易,里边爱的成份没有啦。我生养育你长大成人,我们老了你赡养我至死,这不叫交易吗?即然是交易,必然有赚亏的一方,多数是父母方亏吧,亏欠的就是所谓的爱。
发表于 2021-10-2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是善茬。
发表于 2021-10-23 12: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什么时代了观念还那么老旧,广东出了名的重男轻女被其他发达省份嘲讽的可不少,女儿不能得一套房最起码也要给半套房的份额给她,不然真的凉她的心
发表于 2021-10-23 1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能理解这个女孩子,但是说断绝关系是有点过激的说法。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又是从小在家做留守儿童耳语目染全家希望和重心放在男孩子身上,肯定受了不少委屈,就说早早买房都是写男孩子的,为什么不把她和弟弟名字一起加上,以后万一她结婚受到什么婚缘变故娘家不一定会接纳她,她可能只想有个安全感
发表于 2021-10-22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就想听听此家庭背后的故事,为什么要一套房,而不是要其他什么,为什么不给就脱离关系,是不是有啥苦衷,是女孩子叛逆,还是父母伤害所致。。。。继续讲讲故事结尾。。。
发表于 2021-10-2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埔人888 发表于 2021-10-22 11:26
谁娶她赚到了。自带房

不能这样说吧。这个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哪一天离婚了。还是属于她本人的。
发表于 2021-10-21 1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成年人了,断就断吧,等老了真的没钱养老再考虑去起诉女儿吧。要挟父母,都不知道怎么养出来的女儿。
发表于 2021-10-21 1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来就看医生自己生病了。看儿女怎么待我的,如果做不到孝顺,我全部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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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1 1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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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1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重男轻女确实挺烦呀
发表于 2021-10-21 18: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让她女儿有本事自己买去,父母给那是恩情,不给也是可以理解的
发表于 2021-10-21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怪谁?能生养大这么个孩子不容易,就给她吧!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1-10-21 1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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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1 19: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女儿这样的话用我55码的鞋板子拍死她!正宗不孝女
发表于 2021-10-21 1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父母有钱愿意给是好事,但不能强求
发表于 2021-10-21 2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给一套房这个过分了,给是权力不是义务。父母也说了给十万,还不好啊,我宁愿父母给我十万,房子我想自己买。不是父母给
发表于 2021-10-22 0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更厉害的都有,嫁出去后带老公小孩住父母吃父母,还要分房产,只因父母买房时没直接写弟弟名字就说该她一半
发表于 2021-10-22 0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浅灰色、 发表于 2021-10-21 23:03
给一套房这个过分了,给是权力不是义务。父母也说了给十万,还不好啊,我宁愿父母给我十万,房子我想自己买 ...

支持…
发表于 2021-10-22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哈哈,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子不教父之过”。
发表于 2021-10-22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历害的角{:9_639:}
发表于 2021-10-22 0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9_639:}{:9_639:}{:9_639:}
发表于 2021-10-22 0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女不教母之过!
发表于 2021-10-22 1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直接断绝关系可以了,白养了{:9_630:}!
发表于 2021-10-2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谁娶她赚到了。自带房{:9_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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