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58|回复: 2

[社会资讯] 公积金新政来了!三部门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2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据住建部网站5月24日消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作逾期处理
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085453rxsssbnbtxscz1a8.png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直辖市、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快把这个好消息
转发告诉更多小伙伴吧!

来源:梅州日报(mzrbweixin)综合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

发表于 2022-5-2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9_639:}
发表于 2022-5-26 0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与我无关{:9_62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梅州直聘|手机版|帮助中心|申请删帖|大埔网 ( 粤ICP备17043518号 )

GMT+8, 2024-4-27 18:52 , Processed in 0.065720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