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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梅州一女子欲带着年幼孩子跳河轻生!幸被警民合力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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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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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救上来了!”近日,兴宁市一名青年女子欲带着年幼的孩子跳河轻生,千钧一发之际,兴宁公安、群众及时出手将其解救下来,避免了一场悲剧发生。

6月27日上午11时许,兴宁市公安局大新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宁江河边有一女子意欲跳河轻生。接报后,大新街派出所民警会同兴城铁骑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我们抵达后,就发现一名身穿白色裙子、看起来不到30岁的女子站在通往河里的台阶上,情绪非常激动。台阶周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河水水面又很高,情况非常危急。”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兴城中队铁骑队员朱裕锋告诉记者,派出所民警和铁骑队员迅速疏散围观群众,同时与该女子聊天,安抚其情绪。在一番耐心细致的劝解开导后,该女子情绪渐渐平缓,民警和铁骑队员带着救生设备尝试缓慢靠近,最终趁着该女子注意力分散之时将其救下。

“事后我们了解到,这名女子有一个3岁左右的女儿,原本她想带着女儿一起跳河的,所幸围观群众在第一时间将小孩哄上了岸,保护好了小孩。”朱裕锋回忆,之后该女子的朋友赶到现场,将母女俩接走。据了解,该女子疑因感情纠纷而一时想不开。在此呼吁大家,生命只有一次,希望所有人都能善待生命,在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和困难,一定要清醒对待、冷静处理,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发表于 2022-7-2 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像这样的人可以以公检法的方式告她杀人未遂吗?自己想死在家吃农药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杀小孩?
发表于 2022-7-2 0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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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想不开
发表于 2022-7-2 0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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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 0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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