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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佛寺

五千万元买了我全部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3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埔搞得那么大谁来啊
发表于 2012-10-2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vhongchan 于 2012-10-23 16:01 编辑
远佛寺 发表于 2012-10-23 14:32
佛语曰:"不妄语、不轻言""善意添福报,心慈增禄寿"时过境迁,一晃十七载,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在这山水 ...


说得好!!  既然如此,
1.黄阿婆为何人? 本村村民中现仅4人姓黄,均为嫁入坪水,黄姓妇人不想留那片地,不代表全坪水陈姓梓叔不想留;当年亦因本村大部份村民不知情情况下,被Li姓书记将鱼塘转给陈金村人。Li某人因时候未到未现报!
2.对于你当年如何取得那块地方,可否说来看看?
3.根据你父母刘叔、刘婶所讲,为后续取得竹林地,你出价80万让人包办,但Li姓书记叫嚣以50万买搞下那片林地,这中间Li书记收了你多少好处?
4.根据向村民所了解到已经通过手段购得竹林地花费大约是27万,而坪水村民未有一人与你或Li书记签订过土地转让协议,你的国土转让证如何办理取得?Li书记在这个事情上收了你多少好处费?又或者你还打通了更高层的关系?
5.除Li书记外,坪水村某人又从你手上取得多少好外?

按照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你充其量取得使用权,想转手,可能没那么容易! 参考内容:http://www.china.com.cn/news/2008-10/22/content_16651658.htm
发表于 2012-10-23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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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好文采。
发表于 2012-10-2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百江人 发表于 2012-10-23 16:10
楼主好文采。

心中真有佛才是心善之人!!  
发表于 2012-10-23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12-10-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LZ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12-10-2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10_548:}围观、、坐等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vhongchan 发表于 2012-10-23 15:29
说得好!!  既然如此,
1.黄阿婆为何人? 本村村民中现仅4人姓黄,均为嫁入坪水,黄姓妇人不想留那片 ...

    当要涉及事与人言论时,应遵循古人云:"议事论事,人归人,事归事"!这样自己心境才会平和!凡事事出有因,尊重历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前十七年无水无电,征用投入很多人表示无法理解,这条山窝窝拿来干什么?交通不方便,荒野之地始七〇年湖银公路开通,这北岸已沉寂三十年了!一直没有看上投资,所以九六年我才以进住,历时至二OO七年才正式审批准建,二OO八年才开始全面规划建设,现在初起规模!
    回忆十七年的维系发展,我无论多大困难,逆境前行,才得之今天的风景?如果我如你所言:「恐吓、占霸」黑社会性质强占,那就不可能象你所说:"村里二百多户已出让,只有四到九户没有出让,这表明了散户难改观整合,需要一大笔资金投入!方可!
    关于你谈及李书记,村里村委只是招商立项积极支持,改变村容村貌,解决一部分劳动力,这何以涉及经济问题,每以征用土地都村民签字收款,又何来八十万变五十万变二十七万之说呢?当非议流放,要正视就以事实去评定!
    去年村民因有疑虑,组织成员到政府走访,当地政府已传我出示当年征用补偿收条凭证!我从深圳带着九七年开始征用的收据,政府已面对核实,我现在所进行的建没是完全合法!
为息非扬正气我向传图片,大家看阅后就会心里有明白清晰可见!我是一路怎样过来的!说来27岁至今44岁十七载,不易啊!上善若水,厚徳载物!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照片_副本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vhongchan 发表于 2012-10-23 15:29
说得好!!  既然如此,
1.黄阿婆为何人? 本村村民中现仅4人姓黄,均为嫁入坪水,黄姓妇人不想留那片 ...

   当要涉及事与人言论时,应遵循古人云:"议事论事,人归人,事归事"!这样自己心境才会平和!凡事事出有因,尊重历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前十七年无水无电,征用投入很多人表示无法理解,这条山窝窝拿来干什么?交通不方便,荒野之地始七〇年湖银公路开通,这北岸已沉寂三十年了!一直没有看上投资,所以九六年我才以进住,历时至二OO七年才正式审批准建,二OO八年才开始全面规划建设,现在初起规模!
   回忆十七年的维系发展,我无论多大困难,逆境前行,才得之今天的风景?如果我如你所言:「恐吓、占霸」黑社会性质强占,那就不可能象你所说:"村里二百多户已出让,只有四到九户没有出让,这表明了散户难改观整合,需要一大笔资金投入!方可!
   关于你谈及李书记,村里村委只是招商立项积极支持,改变村容村貌,解决一部分劳动力,这何以涉及经济问题,每以征用土地都村民签字收款,又何来八十万变五十万变二十七万之说呢?当非议流放,要正视就以事实去评定!
   去年村民因有疑虑,组织成员到政府走访,当地政府已传我出示当年征用补偿收条凭证!我从深圳带着九七年开始征用的收据,政府已面对核实,我现在所进行的建没是完全合法!
为息非扬正气我向传图片,大家看阅后就会心里有明白清晰可见!我是一路怎样过来的!说来27岁至今44岁十七载,不易啊!上善若水,厚徳载物!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照片_副本1.jpg


发表于 2012-10-24 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vhongchan 发表于 2012-10-23 10:35
那地方是我坪水人的,他是怎么得到那地方的,只有五丰管理区李书记清楚,用了强占、恐吓、恶意收购。。。下 ...

什么玩意?在这里乱弹琴说屁话,要是如你所说的那么在情在理,怎么还有闲工夫在这里瞎嚷嚷?我看你是眼红还是嫉妒了?瞧人家把家园建设得人间美景般了,就在这里说废话,我看你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
你不会恰巧是姓“朱”吧?
发表于 2012-10-2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vhongchan 于 2012-10-24 11:28 编辑

。。  。。  。 。 。   。 。 。   。 。 。
发表于 2012-10-2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vhongchan 于 2012-10-24 11:06 编辑

我不否认你投入了精力、金钱!!
我也不眼红你把哪建得如何!
我只想提出我的质疑:
1.若如你所言:“村中200多户,仅4-9户未出让”,Http://ymb.gdwater.gov.cn/ResetlementInfoPage.aspx 广东水工程网库区人口核实情况, 2006核实32户129人,2011年坪水村几乎已经被管理区灭了,因为这个数字肯定是管理区上报的,仅2户9人; 坪水村从我记事起,人口不曾超过250人;

2.你所购的竹头,我只能这么说,因管理区领导从未提及征地,只说是买竹头!  为何从未见你本人或你亲属向村民善意沟通购地事宜? 而村民受到几乎都是所托之人的胁迫、威逼利诱,我只能有这样的字眼来描述,也是事实,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去问问村民,这也是为什么有4-9户不肯出让的原因。

3.你所提到的村民进县城走访事件,村民事实上并未见到任何文件及你提到的证据就已经被打发回家! 就事论事,我佩服你在这方面的能力,我也佩服你的财力!



发表于 2012-10-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涩女子 发表于 2012-10-24 04:37
什么玩意?在这里乱弹琴说屁话,要是如你所说的那么在情在理,怎么还有闲工夫在这里瞎嚷嚷?我看你是眼红 ...

没调查没研究,楼主留口德。
发表于 2012-10-2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剑飘香 发表于 2012-10-24 11:43
没调查没研究,楼主留口德。

我直接忽略,不与它计较!
发表于 2012-10-2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vhongchan 于 2012-10-24 12:38 编辑
远佛寺 发表于 2012-10-24 04:09
当要涉及事与人言论时,应遵循古人云:"议事论事,人归人,事归事"!这样自己心境才会平和!凡事事出 ...


关于那块地,我们来理一理头绪,1986年,三河水电站建好后蓄水把良田淹没,当年水电与农村集体签订协议为:土地租用与水库使用期限一致,水库废即还良田于民;

良田淹没后,由于那地方形成回角,本村陈姓两梓叔及大舟坑村郑姓村民合力围堤形成鱼塘,后面由于在外就读有些事情不太清楚,但记得当年“苦瓜虫”强征竹头,以0.50元/条征竹,再后听父母讲鱼塘竟被“苦瓜虫”伙同管理区外包陈金管理区邓姓人,再后来听讲发展旅游,地方如何被你取得,你可否讲清楚?

一切指向,你应该很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vhongchan 发表于 2012-10-24 12:34
关于那块地,我们来理一理头绪,1986年,三河水电站建好后蓄水把良田淹没,当年水电与农村集体签订协议 ...

    做事先做人,做人得以人尊敬方为君子,"君子爱财取主有道"!一个小规模建设我整整用十七年时间,其中原由就是土地没有归属,我就进行不了报批,没有报批政府将视之违建,去年三河镇政府己全面介入,就此块土地权属认定!所以我对此事政府也调査真实反映,我就不用再消逝时光!
   关于发彩照回复是我记得古人云:"远亲不如近临"!"山不转水转,乡篱故里""亲不亲家乡人"用我能表明能表述的思想言行去尊重对方!得以理行走大地,方为大丈夫!祝合家幸福,财源广进!
   
发表于 2012-10-24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远佛寺 发表于 2012-10-24 13:19
做事先做人,做人得以人尊敬方为君子,"君子爱财取主有道"!一个小规模建设我整整用十七年时间,其 ...

好吧,我承认你能力大把证都搞下来了, 不过你那些证肯定有问题的!!   去年谢书证曾骗取村民在空白纸上签名及盖手指印!! 谢书证何人? 我不认识,你应该很熟!
发表于 2012-10-24 1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远佛寺 发表于 2012-10-24 13:19 做事先做人,做人得以人尊敬方为君子,"君子爱财取主有道"!一个小规模建设我整整用十七年时间,其 ...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发表于 2012-10-24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厉害厉害!5000万{:10_550:}
发表于 2012-10-24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对簿论坛。不过发现某人说话带上了谁谁谁的。。这些需要证据啊。对于这个某书记的情况~。言行需谨慎啊。 在对比两人的对话。也体现出做人的差别。比如楼主说的(荒田没人更,,,)哈哈。没办法啊。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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