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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使的美梦

[寻人找物] 寻找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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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lcyc 发表于 2013-4-10 13:29
对楼主表示同情。楼主现在寻找,如果不是为了领回来而是想知道女儿的生活现况,并且有可能有需要的话愿意做 ...

如果是认为现在风头过了又或者是自己境况好了要把女儿要回来,那就太自私了。同意你的看法,但所谓的“风头过了”就不明了,毕竟是18年了
发表于 2013-4-1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对楼主表示同情。楼主现在寻找,如果不是为了领回来而是想知道女儿的生活现况,并且有可能有需要的话愿意做些补偿的话,楼主就是好样的。如果是认为现在风头过了又或者是自己境况好了要把女儿要回来,那就太自私了。希望楼主是好样的。
发表于 2013-4-10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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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_584:}我觉得24楼说的对,想那个孩子了可以打听他过的好不好,毕竟血浓于水,但是不要去打扰她们现在的一家人,可以和人家以好朋友来往,不要说穿血缘关系。。。看到他不好时应该给予尽力的回报。。。正所谓看到她幸福了自己也就幸福快乐了
发表于 2013-4-1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2000年大埔县辖20个镇:湖寮镇、茶阳镇、高陂镇、青溪镇、长治镇、三河镇、英雅镇、大麻镇、银江镇、洲瑞镇、古野镇、平原镇、光德镇、桃源镇、枫朗镇、百侯镇、双溪镇、大东镇、西河镇、岩上镇。(不知您讲的大埔龙岗在哪,您是否还记得她的养父母的名字,在当过公安局查下)18年了,她已成年,如找到尊重她想法,在生活上能帮助的就尽量吧!祝早日“团聚”
发表于 2013-4-10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支持楼主,当时的环境和现在不同,同情你们。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当时的环境,都是乱说一通。祝你好运
发表于 2013-4-1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香港
良心的谴责、思念的煎熬都是令人痛苦的,希望LZ早日一家欢聚!
发表于 2013-4-1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可怜天下父母心,自己生活好了、感觉亏欠了这都正常。

但我认为还是不要打扰她们的平静生活为好,默默地祈祷祝福她吧。
发表于 2013-4-10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可怜天下父母心
发表于 2013-4-1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十八年中,楼主干吗去了,难道没去看一下?楼主,十八年吶!不是十八天
发表于 2013-4-1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过得幸福就好!
发表于 2013-4-1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1)错不全在楼主家。楼主也是极端计划生育导致子散亲离的受害者之一。

2)既然送人,便打听下女儿活得好不好默默祝福便可以。如果想重叙天伦,建议免谈。你只是为了传宗接代而生下她,除了怀胎10月,没有为她付出什么,18年来没有一点的关心和温暖。如果介入她现在的生活,致你女儿和收养家庭何地?

3)如果女儿近况不好,而自己真心想弥补,有机会适当关心也可尽下亲生父母爱心。

4)另外表达我的观点:一对夫妻只生一个不科学。

这明显是父债子孙几代人来偿还的极端措施。

上一代为了莫名的假想敌,拼命生。

这几代,不择手段拼命减数分裂,惨绝人寰的事件一直在发生并延续着。

还听说,社保也不怎么保险了。

计划生育,改变了大陆的人文环境。

另外,同样的事情在改变我们身边的自然环境。为了发展经济,而不对环境污染进行集中整治。这个祸害,和计划生育一样,祸害中国大陆几百年而无法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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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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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家要理解,当时政策实在出于无奈,可怜天下父母心.
发表于 2013-4-1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若她知道自己当初被遗弃的原因...那她心里永远会都有个心结有个疤痕...这对养育她成人的另一个家庭也是一种伤害...很想问一句:为何十八年后她已成人了你们才会感觉到心痛?血浓于水?才会想要来弥补???这十八年她成长的时间里,你还能弥补什么???若真想让她过得幸福...请放弃寻找吧...我以自己身边的亲身经历就这么告诉LZ一声....
发表于 2013-4-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9_640:} 你知道吗?其实你和18年前一样自私。
发表于 2013-4-1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骨肉之情,怎能不顾!十分同情楼主思念之情。
发表于 2013-4-1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能够理解你想念自己亲生骨肉的心情,但是你更应该站在她的立场看看,明明“不要”她了,现在又去找她,她会怎么想,她的养父母又会怎么想。假如她现在过的很不好的话,你想想,她会接受你的弥补吗,不恨死你才怪。
发表于 2013-4-10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天天路过 于 2013-4-10 09:53 编辑

看看楼主的“真情流露”确实能打动人,失去的才知道宝贵和珍惜,假如当初没有送人,你还会写如此感性的贴子吗?
    当初是你主动送人的,现在又想通过各种手段收回来,你的私欲让你如此极致地忘恩负义。
   
发表于 2013-4-1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当初竟然选择了送人抚养,那么现在就不应该再去打扰人家的生活了。毕竟她可能不知道她生命中有你那么一号人物。毕竟你们中间18年都没有联系,或许她早已忘记。
你要知道。一个孩子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痛苦。哪怕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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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天津
人家有养育之恩啊!请不要忘了,找到了会伤害双方家庭的每个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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