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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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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看了话题内容,好多人都很激动,认为楼主是当代陈世美,
其实大家都冷静下来分析分析,
第一点:楼主离婚的理由是妻子婚前隐瞒了一些情况,然后遗传到孩子身上,(个人认为,爱一个人就要如实相告, 这方面妻子占大部分的错,男方也有责任,谁叫你不婚检.)
还有一种说法叫七年之痒,夫妻相处久了,会有厌倦期,遇上导火索便会爆发,所谓是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任何的隐瞒也是纸包不住火...........
楼主是矛盾的,看出他是爱孩子的,他也知道妻子对这个家的付出.....
还有楼主的离婚条件也是蛮怪的,她全职带小孩(试问离婚后是不准备让她再嫁了?就这样带小孩?)
而他自己呢,则是从工资抽出一部分钱而已,他依然有自己的事业,丝毫不会减退自己的魅力,再婚对他来说也许是轻而易举的事......
最终如果以楼主所说的条件离婚,他的妻子可能会为这孩子操心而难以再婚(根据现时人的看法,全职主妇基本会被认为没啥作为的,付生活费的那方功劳挺大)........十八年后,人们会说,这孩子是他爸爸养大的....他妈妈是个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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