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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728|回复: 22

论坛贵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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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2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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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BEIGE]
贵宾是一种荣誉。
目的主要是奖励为论坛积极做出贡献的朋友.促进竞争机制.激励“贵宾会员”头衔获得者再接再厉,把大埔论坛发扬光大.

贵宾可享受如下待遇:

1、可出入论坛的任何一个版面 。(不包括回收站)
2、获得和斑竹同等的上传附件的权限(245000字节)
3、“贵宾荣誉头衔”勋章一枚。

4、被颁发“贵宾荣誉头衔”的会员,每月发工资2000金币!
5、允许查看用户资料.
6、允许查看统计数据允许.
7、允许隐身,允许使用全文搜索
8、允许使用 Blog
9、短消息收件箱容量:180条


获得“贵宾会员”头衔的条件:
1、遵守论坛各项版规制度,无恶意行为,关注论坛稳定。
2、发表帖数达到500贴以上,其中精华帖满10贴以上
3、对论坛做出突出贡献者。[PS:突出贡献为——为论坛无偿提供空间、技术服务等;为论坛提供众多资源分享,积极发布各种信息并获得大家认可,为论坛做出突出贡献等等——管理员有权直接授予“贵宾荣誉会员”称号]

“贵宾会员”头衔获得途径:

1、会员可以自荐或朋友相互举荐。
2、版主推荐。
3、有意者PM管理员。
4、管理员、超版根据实情考察,合格后颁发"贵宾会员”头衔。

“贵宾会员”头衔撤消规定:
1、不遵守论坛各项版规制度者。
2、长期不在线(二个月以上)。[说明:除特殊情况外——身体、工作等原因]
3、有恶意行为,对论坛、会员造成恶劣影响者。
[/BOX]
发表于 2006-7-1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收到~~
发表于 2006-7-1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看后

能不能降低门槛啊
发表于 2006-7-13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么高的要求呀!
发表于 2006-7-1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待遇好优厚啊,定当努力报效论坛!
发表于 2006-7-1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看来还是做普通会员好!``
秋风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7-14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7-1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等级分明啊:(
发表于 2006-7-15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西
支持!
发表于 2006-7-16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人身制度,论坛政治势力
发表于 2006-7-1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感谢管理员!:handshake
发表于 2006-7-18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很想要,可惜没有时间发帖!
祝愿大捕论坛越来越好!
发表于 2006-7-3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也想当VIP
发表于 2006-8-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很难哦!!
发表于 2006-8-1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辈子没有什么希望了,500帖!我这辈子也发不了这么多?何况还有精华的要求!汗,闪啊!
发表于 2006-8-14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5 lano 的帖子

对啊...
那么高...看来小小平民只有是普通会员了
发表于 2006-8-1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gbghf 于 2006-7-13 15:16 发表
看来还是做普通会员好!``

要有上进心哦。;P;P;P
发表于 2006-8-30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新西兰
还是当平民好啊!
发表于 2006-8-3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要求太高了!
wenfe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8-3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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