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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结婚房产名字加女方名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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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jpg 发表于 2017-11-30 10:06
嗯,所以即便不加女方也嫁了,那可不可以双方收入各顾各,双方父母各顾各,生个孩子奶粉钱一人出一半?男女 ...

两夫妻分这么清楚,那还结婚做什么?想小孩自随便找个不认识的配个种,以后互不联系,小孩自己养,那就什么问题都没了,什么都不用分,都是自己的。
发表于 2017-11-30 1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切从零 发表于 2017-11-30 14:39
两夫妻分这么清楚,那还结婚做什么?想小孩自随便找个不认识的配个种,以后互不联系,小孩自己养,那就什 ...

嗯,既然不用分清楚,那是加还是不加?
发表于 2017-11-30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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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看谁怕谁了
发表于 2017-11-30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jpg 发表于 2017-11-30 14:54
嗯,既然不用分清楚,那是加还是不加?

你想想你结婚是为了分财产才结婚还是为好好生活才结婚,顺其自然,该是你的终究会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
发表于 2017-11-30 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切从零 发表于 2017-11-30 15:10
你想想你结婚是为了分财产才结婚还是为好好生活才结婚,顺其自然,该是你的终究会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 ...

首先,“不加”这个梗就已经为日后生活埋下个定时炸弹了好不好更难说。所以女人还是好好赚钱吧,不要用半套房子来增加安全感,必要时让男方要求自己的房子加他的名字。
发表于 2017-11-3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父母出钱买的房,为什么要加女方名字,你这个要娶老婆的人有没有出钱的份?没有就更不应该写女方名
发表于 2017-11-3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金逼辉煌

结婚为了房  怎么不出去卖    又舒服又有钱
发表于 2017-11-30 1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亿年前 发表于 2017-11-30 12:34
晕,我想问的事情就是,是老婆重要还是房子重要,若是觉得房子重要我无话可说,虽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但 ...

我也晕,老婆不重要何必要成家哦,但有的女人重感情,有的爱慕虚荣,有的只贪图家底的。。。。。。。。。。
发表于 2017-11-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的觉得写父母的就好真心和你在一起在意个毛线的名字啊我和我老婆就没这需求名字就是父母的
发表于 2017-11-30 19: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夏若离 于 2017-11-30 19:51 编辑

不知你父母的意见是对象提了在房产证加名前还是之后提的?你父母买的房不知是全额付款还是每个月还贷款?如是全额加了她名字也没用,如果婚后还要你们还贷款那她要求加也是合理的。如果全额付款了你们两个年轻人不会沟通吗?你们婚后可以两个人自己赚钱买属于自己的,有心过下去解决的办法有很多,行动的方式也有,不存在合不合理,愿不愿意去付出而已。
发表于 2017-11-30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同学婚前买的房子只写了男方父母的名字,结婚后两夫妻攒钱买了另一套房,写夫妻两人的名字,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想要房子就两夫妻自己赚,父母的东西不要去强求.
发表于 2017-11-30 2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直接甩了。
发表于 2017-12-1 0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现在没分婚前财产了,
发表于 2017-12-1 08: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即便不加你女友的名字,若房产在你名下婚后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果不放心保险还是写父母名下最好了,你女友也就没有可说的了。
发表于 2017-12-1 1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要是一起供房写就没关系,父母全款买了就不能加了
发表于 2017-12-1 1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赞成婚前财产登记,对现代的婚姻动不动就说要离婚这样做有好处。
发表于 2017-12-1 1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真正的感情是不在乎这些的,太认真了就不是真正的爱你。
发表于 2017-12-1 2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双标的人太多了,一边假设女方真心跟男方过日子便不应该加女方的名字,但有没想过女方?若男方条件不好,女方嫁了,个个叫好,男方有条件却不愿付出物质去娶个老婆,还让人心甘情愿去和你过日子,那日后AA的日子为何不可?这是男方养的童养媳还是女方欠了男方的??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一边要求女方心无芥蒂一边要求不要计较太多,那女方该要有多优秀才能不怕失去不怕离婚不怕降低自身价值啊?若不怕?何来只要求加个名字来增加安全感?几斤几两双方掂量着来想掂量着来过吧。怪只怪这个社会,对离婚女性的看法而已。
发表于 2017-12-2 0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当然,若女方父母有房产,男方信不过也可以要求女方那边加上他的名字,若女方那边有个兄或弟,那是否还有可能实?这就是现实!所以,这便是当今社会。少些恶意揣测,当事人依感情来决定。
发表于 2017-12-2 0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当然,若女方父母有房产,男方也可要求对方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若是女方没有兄或弟的情况下,若是有,那大家心里有数都可能吗?这便是当今社会,不要恶意揣测,对这个社会规则的宽容即是做人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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