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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广东:举报11类“黑恶”线索最高可奖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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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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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羊网


3位举报涉黑恶犯罪有功群众共获50万元奖励金 记者 黄巍俊 摄
广东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陈丹曦、黄桂林报道:7月5日,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即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办法》,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最高可奖50万元。广东省扫黑除恶办处长雷锦华介绍,《办法》的奖励范围更广,不仅对实名举报广东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的举报人进行奖励,也对举报相关“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更高,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奖励适用的罪行更多,共包括11类涉黑涉恶线索。
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和省公安厅表示,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情况。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代领委托书》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制表/李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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