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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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难得有缘 于 2018-10-15 12:35 编辑
最低生活津贴,顾名思义,是低收入贫困家庭的最低生活津贴。
农村地区的最低生活水平,主要是残疾人、老年人、体弱者、丧失能力者、孤儿和无土地者、有身体残疾、年老、体弱、因病不能工作的农民家庭成员、没有子女抚养的、没有父母赡养的年幼孤儿和没有土地的农民家庭成员。由其他收入来源或因意外而陷入贫困的特殊农民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水平是我国民政部门为缓解农村贫困家庭的生活压力而出台的一项扶贫政策,本来是一件造福农民的大事。
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事业的发展和普及,许多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农民也通过各种关系、各种渠道、各种方式,扭动和申请最低生活水平。各种“诈骗”和“来宝”诈骗现象层出不穷。渐渐地,一些负责干部的家属也混入了最低生活水平,真正有需要的人根本不能申请。让原本单纯的救人事业变了味,变了形。
当国家民政部门了解到这种现象的存在时,才能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重演。因此,今年将面对农村最低生活水平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为控制国家扶贫资金,制定新的农村精确扶贫最低生活水平政策。
根据新政策,下列类别的人将没有资格申请农村最低生活标准: 1.。有车有房的残疾人。 2.。欺骗或依赖保险的人。 3.。已经领取部分津贴的残疾人。 4.。拥有自己的商店或投资公司的人。 5.。家庭中有些人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或其子女属于高收入群体。 6.。在城市中居住在一个以上的住宅或有住宅的一群人。 7.。家里有大型农机的人。 8.。在家里有土地但不种地的人,他们吃得好,做得懒得。 9.。家庭储蓄总额超过当地最低生活水平12倍以上的人。 10.。国内有些人自费出国或经常出国。 11.。家族中有注册企业或公司的一群人。 12.。在享受最低生活水平期间有犯罪行为或者有违法记录的人。
我国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和运行,是以公开、公平、准确、透明的原则为基础的,将彻底消除和消除“骗人保险”和“依靠保险”的现象,使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农村地区每个贫困家庭的实际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