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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征集令】一起来寻找梅州年味吧,不要低调,看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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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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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寻找梅州年味”优秀网络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梅市宣通〔2019〕5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市网络文化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梅州市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挖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梅州“两美”行动开展以来的城乡面貌的变化的优秀网络作品,不断壮大网络正能量,讲述梅州好故事、传播梅州好声音、树立梅州好形象、传递梅州正能量。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梅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2019年“寻找梅州年味”优秀网络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梅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梅州市网络文化协会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

三、作品要求

正面反映梅州地区2019年过春节、闹元宵等客家传统习俗和民俗文化的网络作品,包括图文、短视频(动画、微电影、抖音、快手、宣传片等。其中,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2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8分钟)两类,体现梅州的年味,讲述在梅州过年的故事,展示客家传统文化的魅力,激发人们对客家传统文化的喜爱,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市直及以上媒体的新媒体作品阅读量要求为10000+,其他新媒体平台作品阅读量要求为2000+。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运用新颖的思路、手法、形式、语言、风格等表达主题,体现匠心独运、别具一格,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

3. 作品在网络发布,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阅读、好评和转发,对网络舆论起到正向引导作用。

4. 作品必须是梅州的人、事、物,且应为原创。

5. 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布过且未在其它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四、作品提交

凡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提交《2019年“寻找梅州年味”优秀网络作品申报表》(附件),同时将作品发送至邮箱:sjxmt201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优秀网络作品申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五、评选办法

由活动机构、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通过评委集中评议的方式,评出最终结果,获奖作品将在市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和展示。

六、奖项设置

活动将评选出优秀网络作品22个。奖励采用奖金和证书的形式。

其中,图文信息设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1500元及证书;二等奖2个,每个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三等奖3个,每个奖励人民币800元及证书;优秀奖5个,每个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证书。
短视频设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2500元及证书;二等奖2个,每个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三等奖3个,每个奖励人民币1500元及证书;优秀奖5个,每个奖励人民币800元及证书。

七、参评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必须客观真实,填报单位及个人需对推荐资料负责,如有虚假、失实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自负责任。
3.由于参评单位或个人原因导致作品没有及时、完整地送到承办方手中,后果由参评方自行承担。

八、相关事项

1.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本次活动的创作投稿,并于2月28日前以县(市、区)宣传部为单位,分别每类提交3条以上的作品到活动指定邮箱。

2.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梅州市网络文化协会所有。联系电话:0753-2277999。

附件:2019年“寻找梅州年味”优秀网络作品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梅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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