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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梅州满50周岁的女性不能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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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7 1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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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全媒体  梅州网  今天


近日,一张关于我市
养老保险改革文件的图片
在梅州人的
朋友圈、微信群等流传
你是不是也很眼熟



文中提到:
“我市年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
且未在企业购买过五险的女性,
在缴满15年前提下,
退休年限在3月1日后
要延长至55周岁”



部分文件内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其中未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参保人需年满55周岁,曾以职工身份参保且年满50周岁时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按年满50周岁执行。”

看到这则消息,市民江女士的母亲非常着急。

江女士表示,其母亲今年50周岁了,图片信息令她有些着急。江女士的母亲还提到,朋友圈里说这则消息为内部信息,但一定准确,江女士心中有疑虑。



记者从我市人社局了解到,该文件确实由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由于该文件被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不能主动公开发布,粤人社规〔2019〕1号文系直接转发给我市相关单位。

图片当中提及的文字可解释为,女性参保人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50周岁以前从未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为:年满55周岁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女性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55周岁,该文件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所!以!
该图片消息,属!实!

如果各位亲还有疑问
可以请到当地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局查看。
综合自梅州日报
记者:曾舒婷
通讯员:邹志生
编辑:钟幸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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