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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拒绝社戒“躲猫猫” 最终躲进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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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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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禁毒安保这场硬仗,坚决防止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圆满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脱失人员“清零”工作任务。近日,大埔县公安局民警通过多方查找,奔赴广州、深圳等地,依法将一名社区戒毒超期未报到的脱失人员杨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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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因多次吸毒于2019年6月1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6月17日因身体健康原因转为社区戒毒,执行地选为广东省大埔县百侯镇,但是,杨某却一直没有回户籍地报到,执行社区戒毒。

      百侯镇政府工作人员收到杨某社区戒毒决定书后,多次找到杨某的父母、亲戚和邻居,了解到杨某一直在广州工作生活,已经三、四年没有回过家,跟家里断绝了联系。派出所民警还主动与广州市公安机关联系,向其反馈杨某没有按期报到执行社区戒毒一事,请求协助查找未果。

      9月27日,工作人员掌握到杨某的藏身之处后,大埔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连夜奔赴广州市,又于9月28日辗转深圳市宝安区一出租房内成功将其抓获。经讯问,杨某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杨某被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大埔县大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了全县吸毒人员发现登记制度和排查责任机制,认真排查辖区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超期未报到吸毒人员,坚决从严落实管控措施。此举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吸毒人员再次吸毒、肇事、肇祸,并对其他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促使他们主动接受监管和帮教,以便更好回归社会。

      目前,大埔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为100%,圆满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脱失人员“清零”的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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