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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偷钢筋被砸伤,家属索赔200万:墙的周围为何不写警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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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4 06: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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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刘女士接到医院打给她电话,医院的人跟她说让她赶紧去医院,她的家属正在医院抢救。刘女士赶到医院之后,发现躺在病床上的是她的公公,医生表示那位老人的下肢已经被截了,很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醒过来的可能非常小。为什么64岁的老人会变得这样子呢?

刘女士表示,公公的同事跟她说,她公公打扫卫生的时候,被一面快倒塌的墙砸伤了。当时那里经过了一个环卫工人,发现这种情况后立马打了救护车,还报警了。警察和救护人员把她公公从倒塌的墙救出来,虽然送到医院救了一条命,但是他的下肢被截断了,现在还没有醒来。

刘女士就从信访办那里查到了那倒塌的墙,之前是使用单位是“中建八局”,所以刘女士找到他们,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一共是200万元,但是这个要求被他们拒绝了。虽然他们拒绝了赔偿金额,但是他们单位的负责人垫付了相应的医药费,他们单位表示不管是谁的责任,他们都认为先救人最重要。之前这个工地是中建八局万达项目的生活区,现在万达已经全部完工了,正打算开业,那么那个生活区也要拆掉,将土地交还给政府,砸到刘女士公公的这个工地是已经拆除变压器的配电房。

他们项目组的张经理表示,之前那个地方是个配电房,之前为了达到供电公司的要求是按照正常的房子建的,现在拆除这个房子,也是一定要供电局的人来拆的,他们也没有拆除这个房子的权利,所以把这个房子留到最后来拆。张经理也不知道房子为什么会塌,这个房屋是比较结实的,那个受伤的人又为什么来到那里?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到公安局后,公安局的尹所长说这件事情,是伤者自己去里面把墙砸了,扣里面的钢筋,他自己没有注意安全,不小心被墙砸到了,路过的人看到了就立马报警,他们把伤者送到医院。公安局的尹所长认为去砸别人的墙,扣人家的钢筋,现在被砸到了,却追究别人的责任,如果人家万达公司反过来告他破坏和盗窃它人物品那他是不是找罪受?所以他认为这个事故要他自己承担。

但是刘女士对于尹所长的这种说法不认同,她找了很多次信访办帮助她,希望他们能帮她,让对方帮她公公付医药费和相应的补偿。刘女士认为倒塌墙的附近没有任何的提示标语和围墙围起来,发生的事故都应该要有使用方来承担这个责任。但是对方的项目经理的负责人说,是不是在我家还要写一个禁止入内的警告标语?但是他们还是认为要先救她的公公,如果刘女士他们的家人不同意这样的做法的话,也可以走司法程序,他们该赔多少钱那就让法院来判。

刘女士的公公去抠墙里的钢筋,结果自己不小心身受重伤,自己的亲人受到了这样的伤害,身为家属我们能理解,但是这个伤是自己造成的,向别人提出赔偿这个要求确实很难让人接受。万达公司的负责人,在还没有调查清楚这是谁的责任,就先自己拿出钱来给伤者治病,确实做的让很多学习。对这件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可以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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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4 1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哎,现在偷东西的人受伤了,还要受害者赔偿,好牛逼,可以横着走,还200W,证实了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蛮横无理吃的开{:9_630:}
发表于 2019-12-24 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中国人的良心就是被这些人磨灭的。
发表于 2019-12-24 2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以后公路,街道也要标识一下,不然有人没有饭吃时就去磕碰下,然后就随便找个地方问她他要百来万。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9-12-24 1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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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4 12: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真他妈不要脸!相当于去别人家盗窃被地板滑倒了还要怪人家瓷砖不够好,要赔钱
发表于 2019-12-24 1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么说,入室盗窃还要贴温馨提示后果自负{:9_623:}{:9_623:}
发表于 2019-12-2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要放有皇帝的时候,先打50大板再说。
发表于 2019-12-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无理取闹。
发表于 2019-12-26 19: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呵呵 系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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