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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有天眼,别作弊!全市4951辆运输车安装定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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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5 0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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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上梅州讯 日前,市民曾先生致电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听说根据相关规定,泥头车、危险货运运输车辆、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应安装、使用符合有关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然而,有部分运输企业、车主及重点车辆驾驶员为追求盈利、逃避监管,存在故意关闭、破坏车辆装置,或者人为干扰、屏蔽车辆装置信号的现象。请问针对这一现象,交通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为此,记者联系了市交通运输局了解了相关情况。据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令)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设置在市交通局的全市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系统。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运输车辆有4951辆,其中客车1173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403辆,重型普通货车3375辆。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重点运输企业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培训会)进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宣传。凡是未安装符合标准要求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不予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不断完善全市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市交通运输局8楼安装设置了全市监控平台(如图)对客运班车、危险货运、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此外,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对重点车辆进行抽查,并每月对违规车辆进行通报,重点是对车辆不在线(包括关闭设备、人为破坏等)、车辆超速和严重超速的企业和车辆进行全市通报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对多次连续被通报的企业车辆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运证件。同时,还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人员,对监控值班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在监控过程中对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做好监控台账登记。同时要求企业对违规车辆、司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是我市重要的运输企业。记者了解到,该公司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就筹备安装了自营车车载视频,堵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漏洞。日前,记者在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区某公司一监控办公室看到,监控值班人员时刻看着视频监控,及时发现或纠正驾驶员的违规违章行为(如上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区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2010年安装的监控设备已不能适应运输行业的发展要求,且需要较大的劳力,视频又不够清晰。为了进一步完善车载视频的管理,2017年7月底已上级公司申请,拟投入70多万元对车载视频主机、办公室、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该项目安装后将更好地实施车辆实时动态监控,预计在今年10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

本报记者:李玉娇
编辑: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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