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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国家食药监总局: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咔哇潮饮”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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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5 0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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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法制晚报  

国家食药监总局9月30日晚间发布通告,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咔哇潮饮”饮料。记者了解到,该饮料中检出了列入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GHB)。此前,曾有地区职能部门要求下架这一产品。记者10月1日登陆电商平台,已经找不到这款饮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9月30日晚发布通告称,近日,广东佛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 “咔哇潮饮”饮料。经检验鉴定,在“咔哇潮饮”饮料中检出列入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GHB)。

公开资料介绍,2005年我国就将“γ-羟基丁酸”列入二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变更为一类。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广东省公安厅禁毒专线一名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该产品在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均有销售。
名为“咔哇”的饮料于2015年左右开始走红,源于国内一档旅途探秘真人秀节目,节目中两位嘉宾登上南太平洋一岛国,并制作所谓“最幸福的饮料”——咔哇酒,从而引起广泛关注并在年轻网友中流行。这款含量不到300ml的饮料,售价达到88元/支。

2017年9月,“毒情预警”在朋友圈和微博中热传,名为“咔哇潮饮”的网红饮料经理化检验,被发现含有γ-羟基丁酸(我国一类精神药品),喝多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多地公安部门已要求下架。

今年9月初,广东佛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 “咔哇潮饮”饮料。经检验鉴定,在“咔哇潮饮”饮料中检出列入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GHB)。

目前,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商标注册信息显示有三种,分别为“咔哇开心潮饮”、“咔哇开心水”和“咔哇潮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广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相关食品,查封扣押涉案食品及原辅料。
“咔哇潮饮”饮料主要在娱乐场所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立即停止销售。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所在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严肃查处销售“咔哇潮饮”饮料的违法行为。公众发现有生产者、经营者违法生产、销售该饮料的,请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记者10月1日登陆多家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搜索“哇咔”或“哇咔潮饮”等关键词,均未找到任何售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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