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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B093

大埔劲霸服装店蛮横强欺消费者 增加对话录音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2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事实如此,没单位名称是无法开具发票的
潮流1 发表于 2010-11-23 18:22



    太无知了你,太土包子了,所有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消费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更要积极举报。
发表于 2010-11-25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位仁兄有炒作之嫌,诸多疑点:第一,素要发票是很正常的,但请问谁会随时携带录音器要将谈话内容录下来, ...
与人 发表于 2010-11-24 13:11



    你的说法你错误的,此录音明显就是索取发票时不给,到无法沟通时后期录音,这位楼主有意识重证据保留录音的。看来你也是很幼稚
发表于 2010-11-2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由于该店没领发票,开发票是由劲霸服装店到国税局门市去开启。是要出示单位证明,但要由劲霸出启就行。
风神 发表于 2010-11-24 10:16



  又是一个扯淡的傻帽土包子,请问这位商家可有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税务部门没给他一本“发票领购簿”????在核定的发票数量之内发票开完可以“验旧购新”。 请大家再琢磨录音环节
发表于 2010-11-2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期待结果。。。
发表于 2010-11-25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97# 风神


    扯鸡巴淡,商品发票怎么会由劲霸公司提供呢?应该是经营者去办理税务登记,然后税务部门会根据你的经营范围核定你的发票种类以及月供发票数量的
发表于 2010-11-2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想,这是有人在有意找茬!一般人,不可能随身带着录音机出门的!小店没发票,是因为已经定了固定税
ruojin 发表于 2010-11-24 12:10
回100楼,这是小店吗?没发票?是面店还是老鼠粄啊?索取发票叫找茬?现在手机基本带录音功能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网上搜集事例一



买东西开发票”本属天经地义,但兴平市李先生近日在位于兴化路上的华联家居生活馆给自家购买了3000余元的家具索要发票时,商场却让其出具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并称这是兴平市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这令他气愤之余倍感疑惑!

    昨日下午,记者先以顾客身份来到华联家居生活馆收银台询问开发票的事宜,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开具1000元以上的发票,必须要顾客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顾客的真实身份和事由。他还强调这是国税局的规定。另外,如果不要发票,顾客用商场出具的统一收据,也可以享受售后服务。

    随后,记者来到兴平市国家税务局了解情况,该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刘鹏表示,该商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作为商家有义务给顾客无偿提供发票。国税部门对申领发票的单位是有1000元以上交易应提供证明的规定,但证明的提供者应是商场而不是针对顾客。所以,消费者如再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但消费者要向税务稽查部门出具购物时商家开据的收据和拒开发票的相关证据。
发表于 2010-11-25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67# FB093


    那是商家要领取千位数发票时,经营者向税务局提供申请的证明
发表于 2010-11-2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老板人真劲 ,是典型的霸道..
发表于 2010-11-2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继续支持下,关注后续事态发展
发表于 2010-11-2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去梅州国税投诉他,不用单位都可以的,直接写人名,他这个店如果只给单位的人购买的,他何苦开这个店!
发表于 2010-11-25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真是太离谱了,典型的偷税漏税。如果说是税务局同意的真不知道是啥玩意,真是山高皇帝远呀。
发表于 2010-11-2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世道不好呀。。。。。。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非常感谢所有关心我和支持正义的兄弟姐妹,今天本人已经到国税局了解清楚了,商家这么蛮横属完全无理!
发表于 2010-11-25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老虎屁股摸不得啊。
支持楼主维权~!
发表于 2010-11-25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其实这样的事情没什么争议。就是消费者维权。只是有点不明白。既然楼主向消委会投诉了。那消委会有没什么作为?只是咨询事件而已?有没有向税务局举报?税务局有没有什么些表示?是不是又是不作为?
我们维权不难。难的是政府机构不作为。这样就容易让奸商“霸"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其实这样的事情没什么争议。就是消费者维权。只是有点不明白。既然楼主向消委会投诉了。那消委会有没什么作 ...
农村户口 发表于 2010-11-25 12:32



    对,消委会就只是帮打探和向主管单位进行肤浅咨询并无实质性的去进行调查,今天再次向消委会要求解决时还是要求本人遵从那老板说法,单位打购物证明或拿身份证与销售方去税局开票。而本人亲自到税务局了解咨询时,那主管发票的部门所有人员完全否认了那奸商及消委会的无理说法。
消委会根本没有进行实质性调查咨询,如此不作为对我们消费者的确是一种欺辱!
看来按此下去以后大埔的消费者再被那些不良奸商欺诈时可就只有撞墙的份喽……
发表于 2010-11-2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火影 于 2010-11-25 13:17 编辑

等待楼主发话!随时上门维权!{:9_636:}
发表于 2010-11-25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对,消委会就只是帮打探和向主管单位进行肤浅咨询并无实质性的去进行调查,今天再次向消委会要求 ...
FB093 发表于 2010-11-25 13:05



    看来消委会和什么工会一样。只是养着一群好吃懒做的饭堂。
这样的制度,这样的作风。怎么能为老百姓说话?
发表于 2010-11-25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在外面打工。也常遇到一些投诉无门、维权难的情况。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首先,应该是消费者本身团结一致。
所以支持楼主,就是支持我们每一个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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