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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llian

[大埔杂谈] 让人汗颜的强卖强买——大埔*流家居饰品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7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样说来说去没意思,一人让一步,双方可能都有过错,和气生财,开价讨价还价正常,损坏东西赔偿应当。至于价格问题,相信大家都知道现在虎山路,万川路等地租店的价格,不能和淘宝网比,他们基本是无本万利。多一两块,十几块都正常。因为他们所付出的费用不同,很明显有很多日常用品,小店买的和超市场买的价格就不同。。。。
发表于 2011-1-27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39# 小妮子


    哦,我知道哪里勒!
发表于 2011-1-2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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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5# 林中一叶


    摔坏东西固然当赔,店家说明情况楼主也情当理赔,只可惜店家态度之蛮横,路过的老阿婆都说别的店只需30来元,出口要人45元也就罢了,为何这老人小孩已经离开了,店家还要追出来说摔下小孩,换位思考下,这是何道理?
发表于 2011-1-2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年三十别开门 于 2011-1-27 13:00 编辑
回复  林中一叶


    支持这位的说法,飘过,我估计楼主主要是听到店家说借小孩摔一下的话很不舒服,其 ...
bj2010 发表于 2011-1-27 00:11



    当然,没看好小孩是楼主一方的疏忽,而这也已经付了店方的损失,楼主一方也已尽了己方的责任,奈何咄咄逼人的是店家吧?人家已离开还要追上来威胁人家老人小孩?什么道理?店家那位亲戚貌似也去核实了吧,至今无正面答复,要求找个证人?何来证人?过路人来作证?估计他自己也已经证实了吧,不然早咄咄逼人要跟楼主这个老实人要所谓的道歉了。只奈何这家亲戚自己证实后就无法兑现自己说的要给楼主道歉事宜。
发表于 2011-1-27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年三十别开门 于 2011-1-27 13:06 编辑
这样说来说去没意思,一人让一步,双方可能都有过错,和气生财,开价讨价还价正常,损坏东西赔偿应当。至于 ...
天下无忧 发表于 2011-1-27 09:02



    诚然,我小学没毕业,出来做民工几年,说话固然通俗点,但我也知道礼貌待人,做生意要诚实,只奈何秀才遇到兵,你再有道理遇到难缠的人越让步他便得寸进尺,以我的性格你好生待客,贵点又何妨,我买的顺心,如是欺客诈市,又另当别论,一分不能多给,有类似这店家行为的人更是不能客气。只能说这店家遇到了楼主这样的老实人,如若是我,这店的新年绝对过的不踏实。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希望店家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当然生意能继续下去最好啦。最后当然是希望以后不会再有象我们这样的水鱼。
   如果再有此类事情发生,第一时间要求拿出发票,可以当作呈堂证供之用;第二别跟店家费口舌,跟素质差的人吵只会弄脏自己的嘴巴,直接播打110,说自己被勒索了;第三,照了店家,有必要时发上论坛爆料,这种人不值得同情;第四,注意自我保护,文明发帖,该删除的删,我们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第五,大家都开开心心过个年吧,那个鸟笼变成了证据,逢人必说,有理有据呀。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火不火暴,有赖大家支持哦!继续,继续!
发表于 2011-1-28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9_639:}
发表于 2011-1-28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9_614:}
发表于 2011-1-29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如果有一天你去超市买酒,小孩把酒摔坏了,你该不该赔?
诚然,你小孩把别人家的东西弄坏了,你费那么多的口舌干什么,直接赔人就行了,因为你费太多的口舌的话,只会把自己弄的大家心情不好。到最后吵了,还不是一样的赔。不吵也是赔。。。。。。是吵好还是不吵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当然,吵与不吵结果如何只有我们的店家最清楚啦!
很多人都会知道是哪家店啦。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怎么有些人就是不明白咧?赔?不赔?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件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面对黑店家当然只好采取一些非常手段的啦。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lillian 于 2011-1-29 19:42 编辑

有些人就是做了亏心事不认还硬要自己打自己嘴巴。
总会有人要跳出来的啦,等的就是你们。
发表于 2011-1-29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反正高于市场价格就是强买强卖,就是犯法!!!
发表于 2011-1-2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已经不是赔不赔的问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好像我们没有在吵哦,表达观点最重要。
这个帖子这么火一定要支持的。
发表于 2011-1-3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50# 1滴水


当然要配了,但对面卖50的酒他要你赔七十你会不会不爽。如果你不想赔那么多说多一句,店家说小孩借他摔一下不用赔你会舒服吗?当然,可能你没有小孩当然不知道心疼,反正你想摔的又不是你的孩子。关你什么事。或者您老的孩子不一样,摔不疼的?要是那店家说要摔我孩子,老子当场不跟他打起来老子跟他姓。
发表于 2011-1-30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如果有一天你去超市买酒,小孩把酒摔坏了,你该不该赔?
诚然,你小孩把别人家的东西弄坏了,你费那么多的 ...
1滴水 发表于 2011-1-29 19:01


请注意看前面的回帖,别功课都不做就学人乱发帖。前面也有兄弟回答过你的问题了,无需再跟你说什么。你还是自己用用自己的膝盖想想吧。当然,你要还是那个所谓的黑店亲戚,那老子请你自重,别再这么不识趣。
发表于 2011-1-30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年三十别开门 于 2011-1-30 23:40 编辑

拜托,请多上网阅读阅读啥的,做个有文化的枪手。
发表于 2011-1-3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再一次诅咒.........那些马甲.枪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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