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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33265㎡!大埔这两个村征地,不得抢建、抢种、抢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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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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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2024〕23 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大埔县高陂镇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大埔县高陂镇古西村、培美村(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大埔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期限为公布之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附件:大埔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红线图

640_副本.jpg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发表于 2024-4-1 0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得抢种 抢种以诈骗罪论处
发表于 2024-3-31 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路过。。
发表于 2024-3-31 1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又一批富二代
发表于 2024-3-3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24-4-1 0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路过。。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4-3 12:25 | 来自广东

应该是房地产公司,百年以后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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