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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

2010-7-29 15:42| 发布者: 小编01| 查看: 4626| 评论: 0|原作者: 县电视台|来自: 网络


罗明(1901—1987),字亦平,又名善培,平原岩霞村人。因家庭贫苦,7岁时父母将其卖至枫朗坎下村。当年,生父去世;次年,养父又亡。养母带一子一女艰苦持家,相依为命。他10岁就跟养母下田劳动,备尝艰辛。小学毕业后,因家贫而辍学,到枫朗街一家京果店当徒工。然工余仍自学不辍。店主有两个儿子,平日跟他很要好,见其有志读书,便出面劝说其养母,让其一同去报考潮州金山中学。但家贫依旧,只读了半年又只好停学。罗明求学心切,发愤努力,民国十年(1921)终于考入免费读书且膳费也由学校负担的福建厦门集美学校师范部。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罗明在集美师范求学时,即受社会主义思潮及五四运动的影响,阅读《向导》、《中国青年》、《新青年》等进步杂志书刊,接受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思想。民国十三年(1924)9月,国共实现第一次合作, 罗明与社会主义青年团广东区委取得联系,在集美成立了国民党左派组织,与罗扬才、刘端生、李觉民、丘泮林等五人组成领导小组, 从事革命活动。民国十四年(1925)罗明考入广东大学(中山大学),同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9月转入中国共产党。次年2月,中共广东区委指派他为特派员,到厦门发展党组织。5月返广东任中共汕头地委书记,并在汕头主办"东江农工运动人员养成所"。民国十六年(1927)任中共闽南特委书记,主办"漳州工农运动讲习所"。8月,"八一"南昌起义军进军赣南、闽西,他代表闽南特委前往闽西迎接。民国十七年(1928)2月任福建临时省委书记,6月,改任宣传部长,并作为福建代表前往莫斯科出席党的"六大",回国后,长期在闽西根据地领导农民革命斗争。
民国十九年(1930)3月,福建省委决定攻打厦门监狱,营救革命同志,由罗明兼任破监委员会主任。陶铸负责率队行动并训练攻打监狱的武装。罗明也参加了在山沟里进行的打靶训练。当时,关于监狱打开后的行动路线有争议,罗明亲自探监,勘察地形,了解情况后,和陶铸等人决定了行动路线。由于计划精密,队伍训练有素,行动迅速,领导正确,取得了完全胜利,我方无一伤亡。"厦门劫狱"成功震惊国民党当局,轰动全国。
民国二十年(1931)1月中旬,罗明调往中央(上海)4月, 受中共中央委派任中央苏区闽粤赣苏区特委〔省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书记。1932年3月14日,中共闽粤赣省委在长汀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会议遵照中共苏区中央局决定,将中共闽粵赣省委改组为中共福建省委,罗明任代理书记、书记。在进军漳州时,他跌伤腰部,伤口发炎,住进长汀傅连障办的福音医院,见到同在那里休养的毛泽东。毛泽东的许多主张给了罗明很大启发。那时,毛泽东已靠边站。罗明推崇毛泽东的各项主张,并向毛泽东呈交了准备向省委报告的《对工作的几点意见》。毛泽东就闽赣两省开展广泛的游击战争对罗明作出指示。不久,福建省委组成前敌委员会,罗明为书记,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与谭震林、方方等到上杭、永定、龙岩地区开展游击战争。数年中,罗明作为福建党组织和闽西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始终坚持按照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办事,使福建的党组织不断发展,闽西革命根据地得以逐步建立。
民国二十二年(1933)1月,罗明根据自己的经验体会,向省委提出《对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陈述边区条件差,敌人不断进攻,斗争形势严重,应当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区别于巩固区域的斗争策略。当时,以王明为首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占据了中央领导地位,他们不同意罗明的意见。罗明又在1月底写了《关于杭永岩情况给闽粤赣省委的报告》。2月15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公布《关于闽粵赣省委的决定》,指责福建省委"形成了以罗明同志为首的机会主义路线",宣布撤销罗明的省委代理书记及省委驻上杭、永定、龙岩全权代表的职务。5天后,又公布了《中共苏区中央关于开展反罗明路线斗争的决定》,称罗明路线是"反国际、反中央、反党的",已公开走上取消党、取消群众团体的取消主义道路,受到罗明支持的新泉县委书记杨文仲给省委的信,便是取消主义的政纲。2月24日,中央派代表到长汀召开各种会议,把省委内对罗明路线斗争不坚决的同志(如刘晓),指责为对这场路线斗争的自由主义和调和主义。大批有经验的老干部(如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主席张鼎丞等)都被撤换。对这样激烈的斗争,罗明是在上杭看到《斗争》报上的文章才知道的。后来,他接到通知,先回省委,又奉令去瑞金作检查。从此,罗明离开了福建,被调到中央党校任教育处长。
民国二十年(1931) 8月,邓小平到上海向中央汇报红七军的工作,后来到达中央苏区。先担任瑞金县委书记,后担任会(昌)、寻(乌)、安(远)中共中心县委的书记。这些县属于边缘区,在敌人残酷的进攻下,地方武装不足,扩大主力红军更困难,他们也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正确主张,采取了符合当时当地实际情况的斗争策略。民国二十二年(1933)3月31日,中共临时中央召幵3县党的积极分子会议,并做出决议,认为邓小平等人执行了 "纯粹的防御路线",是在会、寻、安的"罗明路线",并加上反党派别小组织活动的罪名,要江西省各级党部开展反对以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为代表的江西"罗明路线"的斗争。
5月,王明"左"倾路线的执行者在宁都召开"江西省党3个月工作总结会议",通过了《江西省委对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四同志二次申明书的决议》。会议决定给他们以处分:全部或部分地撤销了他们的红军、地方和党的机关的重要职务,并在会上当众缴了他们的枪,责成他们到基层改造后,再做出新的检查。对于所'谓"罗明路线"的执行者和同情者,"左"倾路线要求用"布尔什维克的铁拳头将他粉碎"。中央苏区各级领导多被撤换甚至被迫害致死,极大地削弱了苏区的对敌斗争力量。据统计,在批判"罗明路线"的斗争中,中央、省等各级领导干部被撤换职务或处分、点名批判的有187人。其中,罗明、刘晓、谭震林、邓小平、陆定一、王首道、方方、李坚贞、方志纯等33人被撤销职务;萧劲光(有人主张杀掉萧劲光,毛泽东坚决反对,王稼祥也反对,他的判决书几次送王稼祥签字,王稼祥对秘书说:"把这个判决退回去,我不能签字。")、邓子恢、瞿秋白、何叔衡等有的被判5年徒刑、有的被警告处分或点名批判;福建省委常委、龙岩党组织的主要创始人郭滴人被下放到军区后勤部当勤务兵的教员。对此,中共中央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作出《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罗明路线" 彻底平反。
民国二十三年(1934)10月,红一方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 中失利,被迫进行战略大转移。组织决定罗明、谢小梅夫妇也跟随中央红军出发。长征出发前一天,谢小梅还在医院,怀里抱着尚未满月的女儿。这位初为人母的女红军,忍痛将骨肉送给了瑞金附近的一个红军家属,踏上漫漫不可知的长征路。长征开始时,罗明分配在后勤司令部政治部当宣传联络员。谢小梅则被安排在红一方面军中央纵队干部团休养连,成为长征部队中红一方面军30名女红军中的一员。干部休养连是一个特殊连队,全连300多人,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等老同志,以及邓颖超、贺子珍等几位首长夫人, 还有在战斗中负伤的红军师团以上领导同志都在这里。刚生完孩子, 谢小梅虚弱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但她没有获得骑马、坐担架的优待, 只能凭自己的双脚背着行李和粮食袋行军。疲劳得实在走不动时, 她就拉着马的尾巴走。由于丈夫的问题,谢小梅动辄招来了 "不遵守组织纪律"的严厉批评。遵义会议后,毛泽东在党内有了发言权, 罗明重新被起用,担任红三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在二渡赤水后的娄山关战斗中,罗明在指挥部队隐蔽时,被敌机炸成重伤, 送到了干部休养连治疗休养。夫妇俩终于相聚在一起,谢小梅的负担也更重了,除了要完成连队领导交给的工作,作为妻子,她还要悉心照顾罗明。
在红军挺进北盘江之前,党中央派陈云找罗明谈话,要他和谢小梅留在贵阳郊区开展农民运动。陈云把一位叫朱祺的人介绍给罗明,嘱咐罗明以后在朱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于这项任务,谢小梅有些想不通,但也只能接受。夫妻俩站在北盘江边,依依不舍地目送着战友们继续前进。另一番惊心动魄的"长征"正在等候着他们。离开部队才两天,夫妻俩随朱祺跟着一个当向导的老人走到关岭县城门口就被逮捕了。朱祺受审完,即和向导一起,带着组织给的全部经费出了监狱。被丢下的罗明和谢小梅遭到了严厉审讯。后来,谢小梅用自己一直藏着备用的金戒指贿赂了法官,才得以出狱。夫妇俩化名后扮成难民,几经周折来到了贵阳。谢小梅在当地当起了女佣,罗明在街上扫马路。因劳累过度罗明吐血,染上肺病,两人的生活陷入困顿。几个月后,夫妇俩打算离开贵阳。可刚出城,就被巡逻的军警扣住了。罗明被怀疑为共产党,抓进牢狱严刑逼供。几天后,两人才被释放出来。夫妻俩风餐露宿,辗转千里,从广西经广东、香港,最终到达上海,希望在上海能够找到党组织。谁料罗明的
堂弟为了得到300元赏钱向国民党警察局告密,罗明和谢小梅又一次被捕入狱。狱中,曾被指定为他们在贵州开展工作的上级一一朱祺, 指着罗明说:"他们都是共产党,男的就是‘罗明路线’,的那个罗明。"夫妻俩被押送南京监狱。罗明的病越来越重,幸好上海的广东同乡多方奔走斡旋,罗明才被保释出狱治病。谢小梅在上海靠糊信封,勉强维持二人生活。民国二十五年(1936〉春,罗明病情稍好, 决定回到广东大埔的老家。回到老家后,罗明先后与张鼎臣、方方以及中共大埔县委书记肖明〈力克)取得联系,但是他们离开中央红军后的经历无法被证明,再加上当时"罗明路线"仍没有定论, 闽西特委拒绝他们回到组织。罗明不得不以"党外人士"的身份, 在大埔百侯中学一边任教,一边继续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罗明先后在百侯中学任考核股长、代校长,在他全面主持校政期间,按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结合战时大埔农村的实际,和陶行知"生活教育"在百侯中学实践三年的传统,制定了百侯中学"抗日救国教育"的教学方针,组织指导学生积极参加抗日救亡的群众运动,培养青年,掩护革命同志。民国二十七年(1938)暑假,罗明在侯中主办"侯云青年抗日救亡集训",罗明亲自授课,来自百侯、石云和其他各区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青年参加了集训。罗明还联合全县各抗战社团,在县城、百侯、高陂等地召开四次联席会议,拟定《抗日救国纲领十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抗日救亡运动。在学校困难时期罗明还带头减薪,和师生共渡难关。期间,曾二度到海外向华侨宣传抗日和募捐支援新四军。"南委"受到破坏时,局势十分险恶, 时任南委书记的方方告知罗明,在任何艰难险恶的情况下,都决不可撤退,必须坚守岗位,以安人心。罗明坚决执行,冒着再次被捕和牺牲生命的危险,终于避免了党可能遭受的损失,保存了革命力量。抗战胜利后,罗明再次赴海外,在华侨中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1949 年6月,国民党败局已定,罗明和谢小梅才又回到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明先后任南方大学副校长、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第二、三、四届副主席,广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政协第三、四、五届委员和第六届常务委员。"三反"运动期间,罗明曾被作为"大老虎"嫌疑, 受过审查批斗和撤职的处分,蒙受不白之冤。"三反"后期,毛泽东亲自对到北京开会的叶剑英、陶铸、方方说:罗明一向艰苦朴素, 作风好,为什么说他是大贪污,应该复查。后经复查罗明根本没有问题。1980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罗明恢复了党籍,1986年2 月,党组织为他在"三反"期间所蒙受的冤屈作出明确结论,并彻底平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罗明已年迈体衰,还积极撰写党史资料,关心国家和家乡的两个文明建设。1987年4月28日病逝于广州,享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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