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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操作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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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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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近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发布《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职工按照相应流程申请后,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即可提取公积金。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大修指的是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的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行为。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一般家庭行为不属于大修范畴,区别在于是否涉及到住房的部分主体构件。

记者梳理发现,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满足四个申请条件:(一)在本省范围内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在外省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需在缴存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级市)大修;(三)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四)危房鉴定C级及C级以上。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一次性提取修房人本人、配偶及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指南》明确,申请人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C级及C级以上)、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的,需提供能体现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有需要的申请人可通过“指尖办”“网上办”“窗口办”三种途径办理。其中,“指尖办”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窗口办”即直接到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进行线下办理。

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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